市政协提案委员会2008年工作计划
2008年提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发扬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的方法和途径。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增强提案工作合力,更好地发挥提案在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一、实施三项新规定。一是统一注明提案来源。提案者提交提案时要根据是否经过调研、是否本人撰写、是否转呈他人材料等不同情况,在提案封面上注明提案的来源。今后凡不注明提案来源的提案,在审查时将不予立案。二是统一提案办理复文格式。今年起,提案办理结果由以前的四类改为三类。即:“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提案所提问题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提案所提问题留作参考“三个类别,要求提案承办单位在提案答复件首页上将办理情况实事求是地予以注明。凡不符合此要求的要重新行文答复。三是统一提案办理面商率。提案办理面商率必须达到100%,今后凡是没有与提案者面商的,提案者即可视为不满意,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答复。
二、加强跟踪问效。对2007年列入计划拟解决而未解决的提案,选择3-5件进行回头看,督促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办理。并适时组织相关委员视察跟踪办理情况。
三、加强调查研究,力争尽早出台《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若干措施》。组织提案委委员、有关承办单位负责人到省内外调研、考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若干措施》,提请主席会议审定。
四、继续面向社会、面向市民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吸收社会民众参与提案工作,使提案工作更加切合实际、贴近群众、符合民意。
五、加大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力争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辟经常性、互动性专栏《政协提案追踪》,大力宣传重点提案的形成过程、办理过程及办理成效。编印《提案工作通讯》,宣传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和责任感,宣传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的重视和在办理过程中所作的努力;推介外地及本市提案工作的成功经验。
六、加强对县(市、区)政协提案工作的指导。拟于年内召开一次县(市、区)政协提案委主任会议,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全市政协提案工作整体水平。
七、认真完成好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工作。
2008年2月20日 |